@湖里区外来务工人员,12月11日起,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可以来领取生活补助啦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湖里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申领表》;
②企业需提供近期税务电子缴款凭证,民办非企业首次办理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符合条件且在申请时仍在该企业正规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企业在受理期内登陆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网址是:https://app.xmhrss.gov.cn/xmhr)申报,网上初审通过以后,将纸质材料送到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中心窗口办理。
(初审通过后的流程图)
即审批流程是:
①受理:申办人员将完整的申办材料提交至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安岭二路106号)一楼就业中心窗口。
②审核:对用人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补齐。
③审批: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审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材料。
④办结:区就业中心将补贴转账支付给外来务工人员本人。
①湖里区就业中心电话:0592-5667930
②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就业中心窗口电话: 0592-5383423
问题1:辖区企业指的是什么?
答:辖区企业是指税收归属湖里区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各类企业,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如劳务派遣公司、人才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等)或在湖里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
问题2:初次来厦务工人员具体概念是什么?
答: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指来厦门之前一年未在我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就业登记且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厦门籍人员。
问题3:正规就业指的是什么?
问题4:这项政策,对初次来厦务工人员的社保方面有什么要求?
问题5:申请对象在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的时间上,需要注意哪些?
答:申请对象自符合申办条件之日(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正规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1年内且在受理期内申办,超期不予受理。
本补助采用“按季申请、逾期不补”的补贴方式,除首次可以申请前二个季度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其余每次只能申请前一季度的补助且最长不超过3个月。
《若干意见》出台前正在享受本补助政策的扶持对象,可继续享受到厦湖府办﹝2015﹞109号文件规定的享受期限满为止,但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按本要求执行。不再受理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招用务工人员的新增补助申请。
问题6:该政策是否适用所有人群呢?
答:对被厦门市信用平台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在申请本政策时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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